據中國政府網10日發布的消息,國務院決定再取消和下放68項行政審批項目(其中有2項屬于保密項目,按規定另行通知),并公布82項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包括此前《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中提出的涉及法律的16項行政審批項目(國務院已按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改了相關法律)。
國務院還另建議取消和下放7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行政審批項目,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被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包括煤炭生產許可證核發、設立煤炭經營企業審批、民辦學校聘任校長核準等。
國務院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抓緊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關制度建設,在有序推進“放”的同時,加強后續監管,切實做到放、管結合。要按照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繼續堅定不移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審批項目,加大簡政放權力度。
作者:佚名 來源:和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