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甘肅省發(fā)改委獲悉,省發(fā)改委會同省財政廳、省環(huán)保廳等8部門日前聯合印發(fā)了《關于加快推進全省成品油質量升級工作的通知》,明確2017年1月1日起全面供應國Ⅴ標準車用汽、柴油,同時停止銷售低于國Ⅴ標準車用汽、柴油。
成品油質量升級是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重要內容,也是國家考核地方政府大氣污染防治的主要指標。2015年5月5日,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等7部委聯合印發(fā)《加快成品油質量升級工作方案》,要求將全國供應國Ⅴ標準車用汽、柴油的時間由原定2018年1月1日提前1年至2017年1月1日。為按時完成全省成品油質量升級工作,我省明確各市、州政府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成品油質量升級的組織協調和監(jiān)督檢查工作;各級發(fā)展改革部門會同商務部門督促指導各市、州成品油經營企業(yè)加快推進成品油質量升級置換工作。
《通知》明確,全省自10月1日起開始配置國Ⅴ標準車用汽、柴油;成品油油庫在12月10日前完成國Ⅴ標準車用汽油置換,12月20日前完成國Ⅴ標準車用柴油置換;加油站在12月25日前完成國Ⅴ標準車用汽油、柴油置換;從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全面供應符合國Ⅴ標準的車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車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時停止銷售低于國Ⅴ標準車用汽、柴油。
《通知》要求,省直有關部門、有關單位依法監(jiān)管成品油經營企業(yè)經營行為,嚴格查處證照不齊、產品標示不全以及非法生產、銷售調和油品等違法行為。省發(fā)改委牽頭會同公安、環(huán)保、商務、海關、稅務、工商、質監(jiān)等部門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強化協作配合,加強信息共享,全面開展聯合執(zhí)法和整頓工作。
作者:佚名 來源:中國石油新聞中心